明,万历四年,秋。
这一天,天格外的冷,却也没阻挡人们涌向菜市口的热情,据说都是来观看婢女杀主案行刑的。
苦主是位皇亲国戚,乃宪宗生母周太后的弟弟周寿的孙子锦衣卫带俸指挥周世臣,周世臣妻子早逝,又无儿女在身边,和一个婢女莲花同居在东城的一条小巷内,偏偏这婢女生得美貌,又不安于室,与屠户卢锦勾搭成奸,买通了周府的仆人王奎,设计杀害了周世臣,抢走财物,在三人分赃时被当场抓获。
经刑部审理,大理寺复核,内阁拟旨批准,到最后行刑,这桩发生在隆庆六年的案子,直到嘉靖四年才要完结。
荷花等人犯三人跪在行刑台上,嘴上被塞了布条。
荷花看看这朗朗青天,突然想笑了,看来老天爷都觉得她死有余辜,想来那窦娥“血染白绫、天降大雪、大旱三年”
也终归是一出戏罢了。
手起刀落,人头落地,一桩公案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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