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走在路上与朋友闲谈。
谈论的话题是,关于食物的口味,她当时手执一杯巧克力冰激凌,我便告诉她,我不喜欢添加过多口味,我最爱醇厚的奶香。
她却摇摇头,认真地告诉我:“原味过于单调,平平淡淡没有滋味,我更喜欢轰轰烈烈的。”
听到这里,我不禁愣住了,仔细回想着关于自己的一切。
是啊,我不奢望轰轰烈烈出场,退场,如同咏叹调歌剧一般的生活充满跌宕起伏,比起说书念白般百无聊赖的生活,的确刺激得多。
但是,在经历了大风大浪之后,无论是谁都会回想起,念想着一片平静的乐土。
而无厌无烦久了,便也会想到出去闯一闯。
正所谓“世界这么大我想出去看看。”
所以,只执著于这两者之一,都不会一直不松懈,不想过放弃。
在外面的世界闯荡时,何不尝试待在宁静的一隅遐想?在家中的小院蜷缩时,何不推门奔向繁华的都市拼搏?
由此可见,没有绝对单调的生活,我们所追求的单一风格才是真正枯燥乏味的。
未来与追求由不同的色彩元素交织而成。
轰轰烈烈后的平平淡淡才是真。
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涂巧克力酱的奶油冰激凌比只有巧克力和只有牛奶的冰激凌好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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